洛南农合为农民健康撑起“保护伞”
近年来,洛南县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居民基本卫生保健体系为重点,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中心,大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县卫生事业逐渐步入协调、健康发展的轨道。自
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实施以来,经过近三年的不断完善,全县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解决,用普通农民的话说,新农合让咱们普通百姓看得起病,住得起院,也能享受到医疗费报销的待遇了。
今年
60多岁的王凤莲是上寺店乡农民,一直患有腰椎管狭窄和腰肌劳损,且随着年龄的增大病情越来越严重,需要实施手术治疗。可王凤莲家的家庭状况根本付不起手术费用,她只好在病情严重得连下地走路都非常困难时,才不得不去医院进行检查,靠药物控制病情。即使这样,一年下来也要花去三千元左右,而且还不能从根本上解除病痛。
2007年,洛南县被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试点县,这让处于苦痛中的王凤莲一家看到了新的希望。
2007年
5月,她终于住院做了手术,按照参合规定,王凤莲
2万元的医疗费,报销了
1万元。“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做手术能报销了,这我才做了手术,要不是有合作医疗,咱们乡下农民得了大病上哪找那么多钱看病呢。”遇到我们时王凤莲高兴地说。
据悉,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是以户为单位办理合作医疗证作为参合凭证的。农民看病只要拿着医疗证,就可以在看病时得到相应比例的报销。可以说,农民手里的医疗证,就是农民看病就医的“保险证”。
笔者在县卫生部门了解到,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加完善,统一管理,今年该县在保底补偿、补偿模式、补偿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等
9个方面实现了统一,同时保证在乡镇和县级医疗卫生部门都设有合作医疗报销公示栏,让看病就医的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报销比例能够一目了然。
县合疗办负责人告诉我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根据《洛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试行
)》筹资标准,农民参合个人缴费部分为
10元
/年。去年中、省、市、县四级财政共为每位参合农民补助
40元,今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了
80元。同时县上对基金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管理,实行了“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封闭运作方式。
2007年全县有
35.1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占全县农业人口的
91.35%,至
11月底,全县累计报销补助资金
1178万元,受益群众达
1.48万人,人均补助
793元。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出院时报销,实惠看得见、摸得着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比刚开始大为提高。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民参合率已达
95%以上,新农合为农民健康撑起了“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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